2016年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注意事項
[摘要] 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一、報名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名時間
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三、報名方式
2016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報名工作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系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系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聯系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0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一)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
(1)網上報名編號;
(2)身份證件;
(3)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考慮到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特殊性,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到報考的招生單位進行現場確認(或函報確認)并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可咨詢招生單位。
四、考試科目
報 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 (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 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至少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00分)。
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筑設計”可多于3小時,但不超過6小時)。
五、準考證下載
考生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六、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藝術類專業的考試由招生單位自行安排
七、初試時間
2016年4月9日至10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1日9:00-15:00進行。
八、查詢成績
初試成績由招生單位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