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經濟學院稱將嚴肅處理專碩研究生招生不規范行為
[摘要] 經初步核查,研究生處在此次招生錄取工作中,未嚴格執行教育部陽光招生政策的相關規定,導致6名未公示復試名單的考生直接進入擬錄取名單。此事給社會、考生、學校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內容詳情見下文。
經初步核查,研究生處在此次招生錄取工作中,未嚴格執行教育部陽光招生政策的相關規定,導致6名未公示復試名單的考生直接進入擬錄取名單。此事給社會、考生、學校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為此,學校作出如下決定:
一、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2號)中第三條“對招生單位信息公開不及時、不充分、不規范的行為進行糾正”,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教監廳【2013】2號)中第四條“擬錄取名單是否及時全面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的規定,認定6名未公示復試名單的考生錄取資格無效,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撤銷該6名考生錄取資格。
二、分管研究生處的校領導作出深刻檢討,研究生處主要負責人停職反省。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此事進行徹查,一旦發現其他違法違紀行為將進一步嚴肅處理。
學校對此次研究生招生不規范行為給社會、考生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將深刻吸取教訓,在今后的招生工作中嚴格執行陽光招生政策,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歡迎媒體和公眾監督。